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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企业会计造假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企业账务造假花样翻新,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账面数据多数都隐含着不同程度的水分,使决策人员如雾里看花,不知真假。造假账已成为社会一大危害。有鉴于此,前任总理朱钅容基大声疾呼:不造假账!向那些玩弄数字游戏的会计人员予以当头棒喝。因此,分析企业会计造假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不但对企业良性发展有很好的保护作用,而且对企业内部重要群体成员的腐败也具防范作用。

 1 企业会计造假的成因

  企业会计造假,无论出于领导示意,还是出于个人所为,中间都是一个“利”字作祟。用《孙子兵法》中的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用这句话解释会计造假的行为,那就是符合企业领导或会计个人的小利则为之,不符合者则不为止。其造假手段大体汇总于下:

  1.1 随意改变会计核算方式。如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等,这种随意改变造成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存货成本减少,从而增加企业当期盈利的好名声,这种积小恶而成大恶的做法,最终形成企业的潜亏。

  1.2 对某些费用支出不及时报销入账。一些企业在年末对当年发生的一些成本费用类支出,如:修理费、办公费、旅差费、广告费不报销入账,以减少当期成本费用支出,增加企业当期利润。

  1.3 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隐藏成本费用或虚列收入。一些企业会计的造假手法表现得更加直接,他们按当期利润指标倒摊成本,将当期多余的成本或费用以一笔或几笔直接挂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或为关系单位虚开发票虚增收入,挂“其他应收款”账户。

  1.4 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资产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工程投入使用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本的成本。然而某些企业会计滥用该项规定,将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仍予以资本化,甚至将一些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资本化,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1.5 将成本或费用随意“待摊”或“递延”。按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中设置了“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跨期摊销费用类会计科目,也为企业会计把本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归入上述会计科目留下漏洞。

  1.6 对某些应计成本费用不予摊提或不按规定摊提。按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必须按期摊销某些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开办费等,同时,也必须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借款利息费用等。

  1.7 隐瞒各科损失或对损失长期挂账。

  上述造假手段之所以在一些企业能够得逞,其根本原则如下几点:

  1)由分管会计领导示意或许可。有些假账的始作俑者不是会计搞鬼,而是领导,是领导强迫施压的结果,会计不过是造假账的被动参与者。领导替代会计人员在执行会计政策时行使估计和判断。

  2)会计人员受利益驱动明知故犯。有些会计成为造假高手,设法钻制度的空子,蓄意做假账,拟虚假,随意调账,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严重干扰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破坏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从中渔利贪污。

  3)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业务不精,导致移花接木,张冠李戴。

  2 企业会计造假的防范对策

  2.1 加强内控,辅之以外控

  内控,主要由企业内部精通会计业务的人员在纪检书记或党委书记领导下,对本企业会计账目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计。为了防止内部各有关人员“捣鬼”,还要辅之以必要的“外控”,即由上级主管财会领导组织或社会上中介组织——会计事务所介入企业,进行查账审计。

  对违反会计法规的造假领导和会计人员必须严惩,加大打击力度,决不迁就姑息。不这样,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2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原则和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核算制度有漏洞,就为造假留下了回旋的余地。办法是堵塞漏洞,让想要造假者无洞可钻。

  2.3 正确处理好领导与会计人员在会计业务处理上的意见分歧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各种培训,来提高双方的素质,自觉遵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总之,由于“利益驱动”,导致一些与“利”相关的人员挺而走险,至企业“大利”于不顾,甚至利令智昏,这在将来的企业会计结算中还会程度不同的存在。即使如美国那样自称监控十分严格的情况下,还出了安然公司等造假丑国。中国会计造假,如果监控还是那样乏力,必然会愈演愈烈。今后,治假和造假的较量还会继续下去,“魔高一尺”,“道应高一丈”;“道”不高,“魔”就会泛滥成灾。因此,在严惩企业会计造假问题上态度要坚决力度要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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