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利润表中各项目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步骤如下: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2.审查利润表利润中各有关项目数字的来源是否正确 由于利润表中大多数项目的数字是根据账簿中的数字填列的,所以可以用核对的方法进行复查。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可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当期贷方发生额减去当期借方发生额中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后的净额核对。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可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核对。审查月份报表时与当月借方发生额核对,审查年度报表时与全年借方发生额核对。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应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核对。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可与“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差额相核对。
(5)“营业费用”项目,可与有关项目的当月借方发生额、全年借方发生额相核对。
(6)“管理费用”项目,可与“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相核对。
(7)“财务费用”项目,可与“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相核对。
(8)“投资收益”项目,可与“投资收益”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相核对。
(9)“补贴收入”项目,可与“补贴收入”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核对。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可与“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相核对。
(11)“营业外支出”项目,可与“营业外支出”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相核对。
(12)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栏的各项数字,可与上月该表的“本年累计数”加上本月该表的“本月数”后的数额相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