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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银行利息
   当前银行存、借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企业单位的存款帐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帐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帐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单位撤销帐户或转移帐户,于结清帐户时随时结计利息。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利息本金×时期=计息积数
     日利率=月利率÷30
       或=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从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入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两者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化为天数计算;满月的无论大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对活期存、借款,均按实际存款或借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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