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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消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 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 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 总务部必须把握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上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 对于特殊场合作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 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是否合适,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如果通过审核,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 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和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 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 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裁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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