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添置设备,不知如何办理?设备采购后如何入固定资产帐? 科研协作为对方购置设备是否入固定资产帐? 诸如此类问题让我们的“指南”为您提供帮助。 固定资产购置、入帐通常分为四个环节: 审批→采购→验收、建帐、建卡→财务报帐。 一.审批 凡属于学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履行招标程序(详见招标管理办法)。 ● 所购设备为控购商品,在我科填写“控购申请表”。(控购商品目录见文件汇编)。 ● 所购设备为手机,到校纪委和主管财务副校长处办理审批手续,将审批复印件交我科,方可购置。 ● 所购设备单价≥1万元,在我科填写“仪器设备审批表”,经本单位及国资处领导签字;≥10万元还需主管校领导签字;≥20万元还要填写大型精贵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 所购设备单价小于1万元,且不属前两项者,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二.采购 ● 自行采购 ● 集中采购(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办法执行)。 三.验收、建帐、建卡及领取设备标签 ● 用户持发票、经费本、审批表在我科办入帐手续: 验收:必要时,我们可进行实物验收; 建帐:我科开据固定资产建帐单,加盖印章; 建卡:用户填写设备卡及领取设备编号标签。 ● 委托物资供应中心购买设备须由该中心开据建帐单,并到我科填写设备卡及加盖印章。 ● 购微机配件,入帐时需告诉所配微机的设备编号,不清楚可在我处“设备查询”系统获取。 四.财务处报销 用户持发票、建帐单去财务处报销。 五.不入固定资产 科研项目合同中指明为对方购置设备,课题结束后移交对方的,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方可办理不入固定资产手续。 ● 合同复印件(有关设备移交部分)。 ● 提交经科研处领导、国资处领导审批签字的报告。 ● 在我科开据验收单并加盖印章。 ● 持发票、验收单去财务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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