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或保管公司资产时,应自觉爱护使其免受损坏或丢失;
2、如所借/保管资产在员工借用/保管期间遭到损坏或丢失,员工将要严格按照下述规定进行相应赔偿;
3、在员工借用公司资产期间,不得私自将其转借他人,如因转借导致丢失、损坏,赔偿义务仍由借用/保管人承担。
4、对于公司资产损坏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a. 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b. 非法操作引起的,维修费用由操作人全部承担;
5、对于资产丢失与损坏的赔偿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净值区间(RMB) 个人赔偿比率 (累进计算)
1万元以内(含1万) 100%
1-2万元(含2万) 95%
2-3万元(含3万) 90%
3-5万元(含5万) 85%
5万元以上 80%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原值(采购价) -- 累计折旧(财务部估算)
例如:某人将公司现值22,000元的资产丢失,那么他应赔偿的金额为:
10,000+10,000*95%+2,000*90%=21,300(元)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请相关人员认真保管好公司贵重资产,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
行政部
XX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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